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濮阳市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关闭适老模式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中国白灵菇之乡
国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全国科普示范县
河南省第三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
河南省平安建设优秀县
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
首页
清丰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河南要闻
国务院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清政
清政
索 引 号
J0001-2101-2024-01751
网站发布
2024-10-29
发文机关
政府办
发文字号
清政〔2024〕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时间
成文日期
2024-10-23
标 题
清政〔2024〕7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房屋转让土地出让金缴纳和不动产登记问题的通知
清政〔2024〕7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房屋转让土地出让金缴纳和不动产登记问题的通知
清政〔2024〕7号
相关阅读:
[2024-10-29]
政策解读--《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房屋转让土地出让金缴纳和不动产登记 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