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古观国之地,西周为顿丘邑,汉高祖始置顿丘县。东汉灵帝熹平六年(公元177年),政治家、军事家、诗人曹操任顿丘令。
唐代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因境内有隋朝孝子张清丰门阙,魏博节度使田承嗣表奏朝廷以清丰之名名县,治清丰店,属澶州,隶河南道。
金熙宗皇统四年(公元1144年)改澶州为开州,清丰属之。
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清丰县属大名府。清代沿用明属。
民国时期归属变更频繁。1940年,清丰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1949年8月20日改属平原省濮阳专署。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平原省撤销,改属河南省濮阳专署。1954年濮阳专署并入安阳专署,改属安阳专署。1958年安阳专署并入新乡专署,清丰县随属新乡专署。1961年新乡、安阳两专署分设,清丰县又改属安阳专署。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成立濮阳市,清丰县属濮阳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