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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互动交流 > 给县长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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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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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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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 标题: |
市政部门不作为 |
信件编号:2023082310***** |
| 内容: |
| 市政部门不作为!朝阳路东头与106国道交叉口处四边绿化带中灌木丛都比人高了,从里面根本看不到车经过,反映了快一个月了市政部门到现在都没有安排人剪,城区内低矮的灌木丛倒是天天剪,负责这事的人有下去看没,修剪是走形式的么! |
| 写信日期:2023-08-23 10: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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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信息 |
| 答复内容: |
|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关于482号县长信箱留言的调查处理情况
接群众通过县长信箱留言反映朝阳路东头与106国道交叉口处的绿化带灌木丛太高问题后,常局长亲自批示,速查速办,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高局长带队,园林绿化股负责具体调查工作。目前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及落实情况
经过园林绿化股详细排查,确定群众反映的遮挡行人视线的灌木丛为朝阳路东头与106国道交叉口的四个交流岛内的植物,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剪,目前该路段已不存在绿篱遮挡行人视线的情况。
二、回访情况
482号信件中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目前无法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回访。
三、办理联系人:曹股长,单位电话:0393-8639932。
2023年9月12日 |
| 答复日期:2023-09-20 17:2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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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单位: |
清丰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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