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关于2026-0151号县长信箱的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二、落实情况 根据反映的位置及问题,我们安排了辖区中队对该处摊点进行了规范,对使用喇叭销售进行了劝导。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工作职责开展好相关工作。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6月17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处理情况,来信人表示理解。 五、 办理单位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联系人李队长,联系电话0393-8503006。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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