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关闭适老模式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序号:1000008683发布机构:清丰县司法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25-05-09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根据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本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重点征集超越管辖权限,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方面。重点征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等问题线索。

(三)乱收费方面。重点征集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问题线索。

(四)乱罚款方面。重点征集违法设定罚款,滥用行政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对轻微过错施以顶格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问题线索。

(五)乱检查方面。重点征集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企业宁静日期间未经批准入企开展现场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线索。

(六)乱查封方面。重点征集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使用或损毁查封场所、设备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备或财物据为己有,将查封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违法查封、冻结、划转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线索。

(七)执法不作为方面。重点征集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线索。

(八)执法不规范方面。重点征集无法律依据擅自随意委托执法,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不听取陈述申辩,不按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不告知法定救济途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训斥威胁;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一刀切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930日。

三、征集方式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投诉举报:0393-7222026,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qfxfzzf@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清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南,邮政编码:457300)。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八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名,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问题线索应当准确、详细,包括所反映问题的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严格予以保障。

(三)线索反映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转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重大问题线索予以重点督办。

感谢社会各界对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清丰县司法局

                               202559

 

主办:清丰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