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关于证照到期前提醒告知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避免各类市场主体因证照过期失效而构成违法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名誉损失,特推出证照到期提醒服务,现对30天内即将到期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类证照名单予以公告,请相关持证主体按照要求及提交延续(换证)申请,避免逾期给您带来不便。
附件:证照到期前提醒名单
清丰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丰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