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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1月11日受理了齐艳改提交的魏瑞豪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魏瑞豪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或市局联系或举报。 县人社局举报电话:0393--7229016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 | 清丰县泽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姓 名 | 魏瑞豪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410922***********6 | 事故简述: 2025年6月15日07时16分左右,清丰县泽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魏瑞豪与同事在万邦市场同去卸货途中发生车祸,于2025年6月21日06时16分抢救无效死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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