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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人民政府(筹备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昌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冯晓东、孔晓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洪配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英男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任明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周艳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冯业立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鲁家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任文豪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怀银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兴和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文飞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田文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志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石磊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扈国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万民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茂强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浩江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指导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鋆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庄桥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娄景习同志任县公安局双庙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董相勤同志任县公安局仙庄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亚斌同志任县公安局阳邵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冰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永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段威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杜红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宁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葛万豹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谷令豪同志任县公安局柳格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邢凯同志任县公安局柳格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晓栋同志任县公安局巩营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自鑫同志任县公安局巩营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硕同志任县公安局韩村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姜武同志任县公安局韩村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袁建强同志任县公安局马村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海刚同志任县公安局纸房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李志坚同志任县公安局六塔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胜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六塔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魏传剑同志任县公安局瓦屋头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振忠同志任县公安局瓦屋头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梦唐同志的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军涛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韩廷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国显同志的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子若同志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免文件不作为排序依据,排序由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有关原则研究确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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