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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任免
索 引 号 j0001-2101-2026-48084 网站发布 2026-05-27
发文机关 人社局 发文字号 清政任〔2026〕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时间
成文日期 2026-04-29
标  题 清政任〔2026〕4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昌等4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清政任〔2026〕4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昌等4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办)人民政府(筹备组),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昌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冯晓东、孔晓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洪配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英男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任明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周艳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冯业立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鲁家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任文豪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怀银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兴和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文飞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田文波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志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石磊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扈国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万民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茂强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浩江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指导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鋆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庄桥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娄景习同志任县公安局双庙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董相勤同志任县公安局仙庄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亚斌同志任县公安局阳邵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冰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永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段威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杜红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流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宁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葛万豹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堡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谷令豪同志任县公安局柳格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邢凯同志任县公安局柳格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晓栋同志任县公安局巩营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自鑫同志任县公安局巩营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硕同志任县公安局韩村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姜武同志任县公安局韩村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袁建强同志任县公安局马村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海刚同志任县公安局纸房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李志坚同志任县公安局六塔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胜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六塔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魏传剑同志任县公安局瓦屋头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振忠同志任县公安局瓦屋头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梦唐同志的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军涛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韩廷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国显同志的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子若同志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免文件不作为排序依据,排序由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有关原则研究确定。

 

 

                                   202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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