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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任免
索 引 号 J0001-2101-2025-00509 网站发布 2025-04-05
发文机关 人社局 发文字号 清政任〔2025〕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时间
成文日期 2025-04-03
标  题 清政任〔2025〕5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现斋等4名同志职务免除的通知

清政任〔2025〕5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现斋等4名同志职务免除的通知

 

各乡、办)人民政府(筹备组),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现斋同志的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高志献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建光同志的县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红星同志的县农业技术推广仙庄区域站站长职务。

 

 

   

2025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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