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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索 引 号
J0001-2101-2025-00508
网站发布
2025-04-05
发文机关
人社局
发文字号
清政任〔2025〕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时间
成文日期
2025-04-03
标 题
清政任〔2025〕4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齐向阳同志任职的通知
清政任〔2025〕4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齐向阳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
(
镇
、办)人民政府(筹备组),
县
人民
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齐向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5
年
4
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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