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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任免
索 引 号 J0001-2101-2025-00205 网站发布 2025-01-25
发文机关 人社局 发文字号 清政任〔202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时间
成文日期 2025-01-24
标  题 清政任〔2025〕2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吕继诤等3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清政任〔2025〕2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吕继诤等3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办)人民政府(筹备组),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吕继诤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万公照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秦同建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俊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郝丽慈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贾艳如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

晁豪同志任县红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王楠同志任县爱国卫生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胜照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张利平同志任县地震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王东雷、王召雨同志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越越同志任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建军同志任县财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喜峰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瑞敏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齐献忠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云芳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成民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占广、刘振华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吉英杰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强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永杰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明奇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免去秦孟军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瑞琴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葛艳峰同志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侯晓东同志的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征献同志的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韩敬亮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所长(队长)职务;

免去高占国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韩村区域站站长职务。

任免文件不作为排序依据,排序由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有关原则研究确定。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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