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27.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首 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 页

主办:清丰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濮阳濮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